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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母公司李长荣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三、四款公告

2021-09-17


1.事实发生日:110/09/17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LCY Electronic Materials Inc.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与李长荣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属同一母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108,000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1,108,0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108,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0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由李长荣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背书保证予LCY Electronic Materials Inc.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0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被保公司额度到期,且借款偿还完毕时,该背书保证额度则解除
(2)日期:额度到期,且借款偿还完毕之日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28,799,159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28,799,159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1,371.05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
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62.12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李长荣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不适用公开发行公司背书保证处理准则,
保证事项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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